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簡稱《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規定》首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了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規范、權限責任等,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堅定意志和堅強決心。我們要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總書記對重慶生態環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認真領會《規定》的內涵,精準把握督察要求,縱深推進生態環保督察工作,不斷夯實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的政治責任。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領會《規定》的豐富內涵和重大意義
首先,《規定》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大制度舉措。2015年中辦、國辦發布實施《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經過三年努力,對被督察對象開展了第一輪督察。2018年對20個省(區)開展了“回頭看”,并取得了顯著成效。《規定》將經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機制和方法上升為黨內法規,形成督察頂層制度,為縱深推進生態環保督察發展提供了遵循。
其次,《規定》為重慶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我們要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實現這一目標,既需要進一步調動全市各級相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共同參與,也需要通過督察進一步壓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是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第一部黨內法規,專門用以指導和規范生態環保督察工作,為依法開展生態環保督察,壓實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
最后,《規定》為推進重慶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價值追求之一在于綠色發展。《規定》將高質量發展作為督察重中之重,必將倒逼各地增強綠色發展意識、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增加綠色制度供給,健全引領綠色發展指標、考核、政策和責任體系,為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強化責任擔當,扎實推進《規定》在重慶落地落實
我們必須緊密結合重慶實際,扎實推進例行督察、專項督察,探索派駐監察機制,努力把《規定》全面落實在重慶大地上。
一是堅決落實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及整改工作。自覺配合督察,通過接受督察把問題查準、“病灶”找準、“藥方”開準,明確整改方向和重點。強化督察整改,主動認領督察發現的問題,嚴肅認真對待,立行立改,真改實改。科學精準整改,聚焦當前亟待破解的難題,采取硬措施、落實硬辦法,蹄疾步穩打好問題整治殲滅戰;聚焦薄弱環節,運用發展的思維、改革的辦法,推進長效治理,保持定力打好持久戰;堅持分類指導、靶向施策,積極穩妥解決問題,堅決禁止“一刀切”。
二是深化健全重慶生態環保督察制度體系。重慶在全國率先啟動實施環保機構垂直管理制度,聚焦“督政”定位,深化督察實踐,配套體系日益健全。全面貫徹《規定》精神,要進一步健全生態環保責任體系,修訂市生態環保工作責任規定,健全地方黨委政府負總責、生態環境部門統一監管、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的責任體系。進一步強化生態環保督察制度,對標《規定》要求,結合實際,形成重慶生態環保督察工作實施辦法,構建對區縣黨委政府、相關市級部門和市屬重點企業全覆蓋的督察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強化督察結果與實施約談、區域限批、考核評價、追責問責等銜接機制,完善督察組織協調機制和工作程序,全過程嚴格規范督察工作。
三是扎實開展全市生態環保督察工作實踐。堅持用督察理論和制度指導實踐,讓《規定》在重慶大地落地生根。堅持政治引領。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引領,以《規定》為標尺,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行動計劃等開展督察。堅持問題導向。把問題導向貫穿督察全過程,聚焦生態環境問題、環境質量改善、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癥結和薄弱環節,統籌推進例行督察、專項督察、派駐監察,加強明查暗訪,動真碰硬督察。堅持依靠群眾。牢固樹立宗旨意識,緊貼群眾、依靠群眾開展督察,加強信息公開,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調動群眾積極參與監督。堅持提升效能。著力提升督察隊伍精準發現問題和推動整改的能力,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積極運用大數據和智能化等手段,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排頭兵。
把握督察導向,推動把重慶加快建成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我們必須堅守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這一初心,切實擔負起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使命,在深化督察實踐中抓大保護促綠色化,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把重慶加快建成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努力在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中發揮示范作用。
一是在深化督察實踐中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方針,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健全長江上下游、左右岸協同保護治理機制,系統修復治理長江和三峽庫區生態環境。嚴格“三線一單”管控,嚴格長江沿線產業政策管控,減輕重點生態功能區域環境負荷。統籌推進“三水共治”,解決長江生態破壞問題,建好管好自然保護區,加強水土流失、地質災害、消落區和石漠化治理,扎實開展國土綠化、“兩江四岸”“四山”保護提升工作,努力讓重慶山水顏值更高、人文氣質更佳。
二是在深化督察實踐中踐行“兩山論”、走實“兩化路”,引領推進綠色發展。牢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分類整治“散亂污”企業,決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守著綠水青山苦熬”的窮路、“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一地經濟增長”的歪路。積極探索推進綠色發展的新路,深入實施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行動計劃,在筑牢綠色屏障、發展綠色產業、建設綠色家園、完善綠色體制等方面謀深做實,讓“綠色”成為重慶高質量發展最鮮明的“底色”。
三是在深化督察實踐中夯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動計劃,統籌推進“建、治、管、改”,建設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加強能力建設,加快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加強隊伍建設和科技支撐。加強治理協同,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職責。加強監管聯動,嚴格環境行政執法,強化執法司法銜接,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深化機制改革,深入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流域橫向生態補償等改革舉措,加快構建系統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四是在深化督察實踐中著力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環境就是民生,要把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作為民生優先領域,嚴肅查處損害群眾生態環境權益的環境問題,下大氣力解決污水偷排直排亂排等突出問題。處理好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關系,統籌保護生態和保障生計,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努力讓重慶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空氣更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