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區人大在召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調研座談會時,區衛生計生委主要負責人在會上高興地向區人大常委會調研組的同志說道:“我向你們報告一個好消息,在去年區人大常委會開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執法檢查向區政府提出審議意見之后,我區在去年投入財政資金981萬元用于配備基層醫療機構的設施設備的基礎上,今年將繼續投入1200余萬元財政專項資金用于鎮街衛生院的醫療設施設備的配備,非常感謝區人大常委會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區衛生計生委主要負責人報告的這一可喜的結果,主要源于2017年區人大常委會檢查全區貫徹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情況之后向區政府提出的審議意見,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區人大常委會提出的意見,及時研究,采取務實有效措施辦理審議意見,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7年上半年,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深入到部分鎮街和衛生院,通過現場查看、聽取匯報、征求部分區鎮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向群眾發放滿意度調查問卷等方式,詳細掌握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在全區的貫徹實施情況,收集建議意見111條。通過執法檢查了解到,全區15個鎮街衛生院中仍有大路街道、大興鎮、三合鎮等6個鎮街衛生院未配齊生化分析儀、電解質儀、CR或DR等醫療設備,缺口達16臺。另外部分醫院的設備老化,醫療設施設備不齊、陳舊,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查病治病需求,醫院和群眾對此反映強烈。執法檢查組將此問題作為我區貫徹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在執法檢查報告中如實進行了詳細反映。
在2017年6月召開的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時,幾乎所有的區人大常委會領導和常委會組成人員也異口同聲地針對鎮街衛生院設備不齊、老化,不能滿足群眾查病治病的需求問題,提出了較為強烈中肯的建議意見。
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強在審議時強調:全區僅15個鎮街衛生院就有6個衛生院基本的疾病檢查設施設備沒有配齊,這樣如何有效的為群眾治病?如何解決群眾就近看病難問題?不能責怪群眾對我區貫徹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滿意度不高,區政府應該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配齊醫療設施設備,為群眾治病提供必要的硬件條件。
2017年6月26日,經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主任會議審定通過,區人大常委會向區人民政府提出了“進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基層醫療機構設施設備”等4條審議意見,要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研究辦理。
筆者又從區財政局和區衛生計生委獲悉,截止7月底,區政府今年計劃投入的1200余萬元財經資金已有800余萬元到位,用于鎮街衛生院添置和更換設施設備,余下的400萬元將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投入到位。(王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