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議是人大實施工作監督的主要形式,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內容。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力度,推動《璧山區推進建設領域并聯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落地和有效實施,促進政府部門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有效精減行政審批環節、優化流程、提高效率、服務群眾,加快建設領域并聯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今年,區人大常委會將集中半年左右時間,采取“新動作”對推進建設領域并聯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開展評議。此次評議與以往有所不同:
一是評議對象多。涉及建設領域具有審批事項的部門、單位和管理服務機構,評議對象多達21個。過去一次只評議一個部門。
二是評議目的不完全相同。通過評議工作,就是為了推動和促進工作,但以前評議是查找評議對象已經做的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這次評議是查找評議對象正在做的,即推動區委改革實施方案落實落地落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是評議內容不同。以前評議是根據常委會《評議工作辦法》規定的內容,評議一個部門換屆以來的工作情況,是評議已經做了的工作,是“過去式”。這次評議是評議建設領域并聯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落實情況,是涉一個行業的一項工作和多個部門。是評議正在做和即將做的工作,是“現在式”和“正在進行式”。
四是形成問題清單與過去不同。以前是在評議會議上聽取評議對象工作情況報告后提出評議意見交評議對象整改。這次是召開常委會主任會議,聽取評議對象報告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回答詢問后形成評議對象整改問題清單,交評議對象整改。
五是步驟和評價方式不同。以前評議工作,評議調查、會議評議和評議整改三階段每個階段分別計分,三局定勝負。這次評議是一次出局和一次評價。所謂一次出局:即整改核查中,評議對象有“整改階段群眾評價滿意度低于50%的(含);整改問題清單工作量完成率低于60%的(含);本單位配套改革方案未落地的”三種情況之一,直接認定為整改不到位,剔除參評資格。召開整改評議會議時,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對其進行評價。所謂一次評價,即沒有三種情形之一的評議對象,由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其評議整改情況進行評價,根據評價情況一次性得出評議結果,一錘定音,沒有其他階段分值計入。
六是評價機制不同。常委會《評議工作辦法》按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三個等次對評議對象進行評價。這次評議按優、良、一般、差四個等次評價。整改情況核查中有三種情況之一的,直接認定為整改不到位,評議結果為差等次。其余評議對象由常委會組成人員按“A、B、C”三個等次進行評價。再分別以90分、80分、70分折算,按得分多少從高到低取前5名確定為“優”等次,分數在75分以下(不含)的確定為“一般”等次,其余確定為“良”等次。同時對優秀進行了名額限制,只有5個。良、一般、差未作名額限制。
七是評議結果的處理不同。過去按三個等次評出結果后評議工作就算結束。這次評議工作中凡確定為“差”等次的評議對象需再次制定整改方案,掛牌進行專項整改。6個月內整改仍然未完成既定目標任務的,區人大常委會啟動專題詢問程序。同時,這次評議結果在抄送區委、區政府、區紀委、區監察委及區委組織部的同時,并在區廣播電視臺、璧山報和璧山網上公布。評議結果向社會公開,增大透明度,這是過去所沒有的。
此次評議工作還設置了公開郵箱,向社會廣泛征求對評議對象的意見、建議,是我區以往評議工作未有過的。(王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