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接受人大監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內容。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以保證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
因此,樹立法治思維,增強人大意識,是新時代領導干部的必備素質和政治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必須自覺加強憲法法律和人大知識的學習培訓,自覺接受人民監督,當好人民公仆。
增強領導干部人大意識,必須加強人大知識的學習培訓
人大的權力、地位和作用,是我國的政治制度決定的。領導干部增強人大意識,必須全面熟悉了解我國的政體、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自覺加強憲法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知識的學習,才能在工作中形成接受人大監督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并以免在工作、發言、講話和報告中犯一些人大知識方面的常識性錯誤。各級人大應加強人大知識的普及宣傳,將人大知識納入黨校主體班教學內容,對新任領導干部進行必要的人大知識系統培訓,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人大知識水平。
增強領導干部人大意識,必須正確認識人大監督。
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政府、監察委、法院、檢察院“一府一委兩院” 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是憲法和法律明確的義務。人大實施監督,不是可有可無沒事找事,不是“雞蛋里面挑骨頭”故意“找茬”,而是使命所系,職責所在,群眾期盼,體現了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社會主義民主原則。人大如果不履行監督,就是失職,就是違法。領導干部必須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正確認識人大監督,切實增強接受人大監督的自覺性、主動性。
增強領導干部人大意識,必須不折不扣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
人大工作具有法定性和程序性特點。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必須依法按程序作出。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定性,不容置疑和隨意更改。領導干部增強人大意識,必須對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的決議決定不折不扣堅決執行。對人大常委會開展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提出的審議意見,應當認真辦理落實,并及時報告辦理情況。不能收到審理意見辦件后束之高閣,置之不理,石沉大海。也不能做表面文章或文字游戲,作解釋性回復而不辦理落實。
增強領導干部人大意識,必須認真辦理代表建議、批評、意見。
提出建議、批評、意見,是人大代表履行職責,執行代表職務,代表人民參加行使國家權力的重要形式。認真辦理代表建議是“一府一委兩院”接受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的法定職責和義務。領導干部增強人大意識,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做好代表建議、批評、意見的辦理工作,積極回應代表和人民群眾對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實事的關切,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實”,真正讓代表滿意,讓人民滿意。(王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