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璧山區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李建等5人辭去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定
(2023年10月30日重慶市璧山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重慶市璧山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
接受李建、劉書琴、劉順南、劉兆奎、郭逢義等5人辭去重慶市璧山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劉順南同志的重慶市璧山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法制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