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決策部署和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推進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促進依法行政,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作出如下決議:
一、切實維護公益訴訟制度的法律權威
人民檢察院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賦予的法定職責,具有法律權威。全區各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推進依法治區的高度,充分認識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重要意義,積極支持配合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推動形成“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檢察機關主辦、相關部門配合”的公益訴訟工作格局。
二、大力加強公益訴訟工作的協作配合
全區各級行政機關應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定職責不作為就是違法”的理念,自覺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積極支持和配合檢察機關查閱、摘抄、復制有關行政執法卷宗材料,接受詢問,積極配合摸排線索、調查取證和出庭作證,協助做好委托鑒定、評估、勘驗以及開展其他必要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以任何非法定理由拒絕、推諉和阻撓。
全區各有關部門應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常態化聯系機制,共同解決公益訴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公益訴訟工作合力。行政機關應配合檢察機關建立線索移送機制,正確對待公益訴訟,高度重視訴前程序,對檢察機關發出的檢察建議,認真自查,及時整改反饋;對于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積極做好出庭應訴工作;對審判機關作出的公益訴訟裁判,被訴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自覺履行。
各級行政機關應注重對行政公益訴訟個案的剖析和類案的研究,善于從行政違法行為多發領域和重點環節發現問題,解決制度漏洞,健全長效機制,通過行政公益訴訟提升依法行政意識,共同推進依法行政,攜手維護公共利益。
三、加快建設公益訴訟信息共享平臺
區檢察院應探索建設公益訴訟大數據應用平臺,借助科技信息手段,提高數據獲取、線索發現、案件管理和智能輔助辦案水平。依托“兩法銜接”平臺和行政機關執法臺賬,建立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信息共享平臺,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和司法監督信息資源共享,形成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同心合力保護公益的良好局面。
四、著力構建公益訴訟工作的長效機制
建立定期通報機制。區檢察院應定期向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通報公益訴訟開展情況。區政府應將支持、配合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明確工作要求,完善相關制度,定期對推諉、阻礙公益訴訟線索摸排、調查取證等行為給予通報批評,對主動移送線索、自覺整改問題等維護公共利益的行為給予通報表揚。
建立容錯機制。區檢察院應與區監察委員會加強公益訴訟工作銜接,及時互通公益訴訟工作開展情況,建立健全容錯機制。對主動糾錯、整改,及時保護公共利益的行為,合理“容錯”,鼓勵干部卸下包袱,放開手腳,主動作為,營造敢于干事又有擔當的良好氛圍。
建立經費保障機制。區財政局應為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提供必要的財政保障,對區檢察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所需的調查核實、專家咨詢、鑒定評估、舉報獎勵等費用不足部分應給予補助,納入年度預算。區財政局應會同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加強對公益訴訟賠償金的管理使用,確保賠償資金用于公益事業。
五、努力提高公益訴訟檢察的履職能力
公益訴訟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區檢察院應將公益訴訟工作作為服務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舉措,圍繞“儒雅璧山·田園都市”愿景,聚焦突發公共事件和經濟社會發展,突出辦案重點,為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檢察力量。應加強成渝地區公益訴訟溝通協作,搭建兩地檢察工作交流平臺,實現公益訴訟線索移送、通報反饋、研討交流等多層次協作配合,助力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應建立配置科學、運行高效的公益訴訟檢察機構,配齊配強專業辦案力量,強化業務培訓,創新辦案模式,運用科技手段,提升辦案能力和水平。
六、不斷加大公益訴訟工作的監督力度
區人大常委會應通過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詢問、代表視察等方式,督促區檢察院不斷改進和加強公益訴訟工作。區檢察院應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參與公益訴訟工作,善于從代表建議中獲取線索和案源。區人大常委會收到的代表建議中涉及公益訴訟線索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向區檢察院移交線索。對于移交的線索,應定期書面反饋辦理進度或辦結情況。區檢察院應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增強公益訴訟工作透明度。
七、全面營造公益訴訟工作的良好氛圍
區檢察院應通過開展法治教育、發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大力宣傳公益訴訟工作。完善獎勵制度,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公益訴訟,鼓勵單位、個人積極向檢察機關舉報損害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各級新聞媒體和法制宣傳部門應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加強輿論宣傳,提高公益訴訟制度的社會知曉度,增強公益訴訟工作的關注度,曝光阻礙、干擾公益訴訟工作開展的單位和個人,努力實現公益訴訟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八、本決議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