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督察重要決策部署,2018年4月10日至5月2日,重慶市第十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璧山區開展環境保護集中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18年7月18日向璧山區委、區政府進行了反饋。督察十二組組長周登署通報督察意見,區委書記吳道藩作表態發言,區長秦文敏區長主持會議,督察組副組長陳衛以及督察組有關成員,璧山區委、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各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等參加了會議。
督察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璧山區委、區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參加重慶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深入推進“五大環保行動”,大力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生態環保意識不斷提升。堅持“生態和文化”立區,大力實施“三區一美”行動計劃,努力建設全市落實新發展理念的示范區、先行區,成功創建全國首批、重慶唯一的“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立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掛帥的生態創建和環保工作領導機構,全區“分層管理、上下聯動、齊抓共管、良性互動”的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格局基本形成。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重慶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對生態環境保護不力、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由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及時作出處理并依法追究責任。2017年以來,共追責6起22人。
綠色發展成效明顯。制定23類限入項目“嚴控清單”,不斷優化產業結構,大力實施傳統產業“綠色化”改造,“智能裝備、信息技術、生命健康”三大主導產業產值比重提高到89.1%,高新技術產業規上企業達106家。璧山高新區成為全市第二個國家級高新區,獲評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國家低碳工業園區、國家智能化工業示范園區。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積極打造全域景區,形成一批有影響的體驗式康養、休閑、度假項目。
環境質量持續向好。從嚴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對“兩山”管制區、國有林地、地表飲用水源、自然保護區等禁建區和濕地保護區、次級河流水域等部分限建區進行強制性保護。全面落實國家水、大氣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深入推進“碧水、藍天、綠地、田園、寧靜”五大環保行動,梅江河水質達到Ⅲ類,璧南河、璧北河總體達到水域功能要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諝猸h境質量不斷改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同比大幅增加。區域環境噪聲和交通干線噪聲穩定達標。城市公共綠地超過1900萬平方米,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29平方米,森林覆蓋率達48%。先后獲得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國家水利風景區等10余張“國字號”名片。
生態環保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創新建立轄區各鎮街次級河流交界斷面水質考核獎懲機制,根據每月水質監測結果嚴格考核,同時按10萬元/月的財力扣減或獎勵兌現上下游的生態補償。探索建立生態轉移支付機制,鎮街最低財力保障線達到2000萬元;創新財力扣減機制,鎮街新引進或發現一起污染源,扣減上年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強化司法聯動,2015年以來實施環保行政拘留15件,破獲污染環境刑事案件4件。
璧山區高度重視環保集中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對督察發現和群眾舉報問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截至目前,督察組轉交辦的256件環境投訴舉報已全部辦結,其中,立案查處46起,罰款共計141.041萬元。
督察組指出,璧山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水環境保護壓力較大、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等問題依然存在,與中央決策部署、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群眾期盼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有差距。部分鎮街和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認識還不完全到位,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主動作為意識不強。網格化監管有待細化深化,二、三級網格化管理作用發揮不好,部門與鎮街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制度機制不完善。
個別部門履責不力。區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落實建筑施工揚塵、道路揚塵管控措施有差距,處罰力度不夠,未嚴格落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制度。區水務局對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措施不完善。區衛生計生委對醫療衛生機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不到位,部分醫療廢水處理和醫療廢棄物暫存、處置不規范。區農委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措施不力,責任沒有完全落實到鎮街,秸稈季節性焚燒執法力度偏軟。
基層環境監管能力有待加強。區環保局人員編制以及內設科室數量較少,在渝西地區區縣中處于中下水平。15個鄉鎮(街道)及1個工業園區未設置專門的環境保護機構,專職人員數量少且變動頻繁,日常監管能力不足。璧山高新區范圍內的環境監管涉及高新區管委會與區環保局、青杠街道、璧泉街道,各自的環保監管職責不夠清晰。
二是水環境保護壓力較大。璧南河水質不能實現穩定達標。2018年1月、3月璧南河兩河口國考斷面水質為劣Ⅴ類,未達到Ⅳ類考核目標要求。
水環境基礎設施仍存在短板。部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全區45個污水處理廠(站)升級改造滯后。老城區及部分鎮街管網雨污混流和散排、管道破損,生活污水未能實現應收盡收。
部分水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較差。全區36個污水處理廠運行不正常,存在超標排放現象,部分污水處理廠溢流現象嚴重。飲用水水源地存在安全隱患。2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尚未達標,部分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存在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養殖污染依然突出。部分養殖場配套建設污染治理設施還未整改完成。農村面源污染管理薄弱。秸稈綜合利用率不高,無具體綜合利用方案,秸稈季節性焚燒現象突出。大路街道和七塘鎮等鎮街未開展化肥、農藥零增長和過期藥瓶回收處置工作?;省⑥r藥施用量較大,璧北片區蔬菜基地土壤酸化。
三是大氣污染防治任務艱巨。2017年璧山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僅242天,重污染天氣18天;2018年一季度優良天數雖然同比增加13天,但在渝西片區排名靠后。
揚塵污染較重,管控措施不到位。部門協作聯動機制有待完善,日常監督管理有缺失。對市政建設項目、上路建筑渣土運輸車違法行為處罰力度不夠。未采取有效措施糾正未報建建筑項目的施工揚塵違法行為。對建筑工地落實施工揚塵控制十項規定管控不到位,部分規定流于形式。工業廢氣治理有待深化。個別“三高”企業關停后有反彈。奧康片區及七塘、八塘等鎮街制鞋企業有機廢氣收集不規范,治理后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凌云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美日防水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和順博鋁合金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工業廢氣深度治理目標任務未完成;納入治理的32家燒結磚瓦企業未完成驗收監測,24家未取得排污許可證。餐飲油煙污染問題突出,投訴量大,群眾反映較為強烈。
四是生態治理與修復有欠賬。部分廢棄礦山未實施復綠。2013年應實施區內廢棄礦山環境生態恢復24家,尚有17家未完成。自然保護區內問題整改工作滯后。黃嶺鷺類縣級自然保護區規劃調整問題整改未落實到位。
五是一些突出環境問題亟待解決。環境風險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重慶浩譽實業有限公司運營的電鍍園區污水處理廠環境管理不規范,部分高濃度含磷廢水高位暫存于污水處理廠應急池;電鍍污泥大量堆放,未及時轉運,存在嚴重環境安全隱患。全區12家自來水廠僅兩家有深度處理工藝,其余均未升級改造,對異常水質缺乏足夠的應對措施,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能力較弱。屠宰場布局不合理。全區20個屠宰場點“散、小、差”,環境問題突出。
督察要求,璧山區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將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嚴格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方針,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更加堅定地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要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切實強化“失職擔責、終身追責”,不斷增強部門和街鎮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要切實整改環境問題,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對于督察中發現的具體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責任追究。
督察強調,璧山區委、區政府要按照《重慶市環境保護集中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和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市政府,并抄送重慶市環境監察辦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通過市級和區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將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璧山區委、區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