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璧山區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
| 第十八批 2018年5月4日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 1 | 電2018-04-29-01 | 璧山區璧泉街道帝景花園小區霜天凍庫安裝的制冷外機與居民住房較近(兩米以內),每日6點至20點外機工作產生噪聲擾民,影響居民休息。 | 璧泉街道 | 噪聲污染 | 璧泉街道、區環保局到現場檢查核實,該單位為璧山區雙天食用農產品經營部,個體經營,主要從事凍庫出租,地址為璧泉街道一天門柿花街130號,檢查時,冷凍庫房配套的壓縮機正在運行,區生態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對壓縮機外排噪聲進行了監測,據經營者介紹,壓縮機夏季運行約8小時/天,冬季運行約5小時/天。經營者介紹計劃5月30日前對設備進行整改(由風冷改為水冷)。 | 是 | 1. 要求負責人加強管理,確保壓縮機外排噪音穩定達標排放,嚴禁在夜間22時至次日6時,中午12時至14時從事高噪聲作業。 2. 區環保局將根據區生態環境監測站監測結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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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電2018-04-29-02 | 璧山區青杠街道白云大道楊柳街重慶特驅飼料有限公司發出臭味,廠外500米左右的住戶均能聞到,影響附近居民健康。 | 青杠街道 | 大氣污染 | 4月18日,青杠街道、區環保局對重慶特驅飼料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核實,該公司主要從事家禽飼料生產加工,原料為糧食(豆粨、玉米等)通過粉粹、配比、制粒、打包等工序生產為家禽飼料,生產過程主要污染為噪聲、粉塵,安裝有消音器、圍墻隔音降噪處理設施,粉塵通過布袋收集處理,現場檢查時正在從事生產,有一臺燃煤鍋爐正使用中,天然氣鍋爐安裝完畢但未使用,企業負責人介紹在半個月內天然氣改造完成后將使用天然氣鍋爐,停止使用燃煤鍋爐。現場檢查時未發現異常排污行為,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正常,未聞見明顯臭味。 4月30日,青杠街道和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再次對該企業進行了檢查,現場核實時企業未生產,企業負責人介紹該公司正在放“五一勞動節”,在節日后將用2—3天時間將天然氣接通,改用天然氣鍋爐,停止使用燃煤鍋爐。同時,公司已經將廢氣監測平臺搭建完成。 | 是 | 1. 區環保局要求該企業加強管理,定期對污染物治理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消除周邊環境安全隱患。同時,區生態環境站將安排監測人員對噪聲、廢氣進行監測,區環保局將根據監測結果進一步作出調查處理。 2. 青杠街道加強企業的日常巡查監管,督促企業按照區環保局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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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電2018-04-29-03 | 璧山區璧城街道東關社區向陽街259號附2號隔壁廣告公司作業時產生噪聲和臭味,影響隔壁租戶休息。 | 璧城街道 | 噪聲污染、大氣污染 | 經調查核實,投訴人反映的是東關社區向陽街259號,現場檢查時該單位未生產,且無法與業主取得聯系。 | 是 | 東關社區每天開展巡查,一經發現該單位恢復生產立即上報,璧城街道將聯合區環保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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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電2018-04-29-04 | 璧山區大路街道天堂村金瑞龍磚廠夜間(每日23點至凌晨7點)生產時排放濃煙和產生噪聲擾民。 | 大路街道 | 大氣污染、噪聲污染 | 經查,舉報人反映的磚廠為重慶金銳龍建材有限公司(法人:錢大江),主要從事頁巖磚生產。其生產工藝為:頁巖、煤炭等原料→破碎配料→攪拌制磚→烘干焙燒→成品。原料破碎中產生的粉塵公司采取密封和噴淋措施降塵;烘干和焙燒工藝中產生的廢氣收集后經過脫硫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破碎工藝和風機產生的噪音通過廠區密封隔音處理后排放。該公司已于2016年取得“四清四治”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驗收意見(渝(璧山)環驗【2016】009號),并于2017年3月22日辦理了排污許可證(渝(璧山)環驗排證【2017】0012號),有效期截止2018年6月30日。接件后,大路街道、區環保局對其進行了現場檢查,區生態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于4月30日晚23時到現場對該公司散排粉塵和廠界噪音進行了監測,正在出具監測結果。 | 是 | 經大路街道辦事處、區環保局共同研究,作出如下處理意見: 1. 責成該公司加強管理,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2. 區環保局將根據監測結果對該公司作出進一步調查處理; 3. 大路街道經發科、大溝村委會加強日常巡查,對公司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向區環保局進行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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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電2018-04-29-05 | 璧山區璧城街道北街農貿市場公廁糞便和市場宰殺家禽產生的污水排入樓上住戶的化糞池,因化糞池容量較少,其污水可能滲透到到璧南河(該段河水翻泡)造成污染。同時反映該農貿市場早晨(凌晨4點左右一直到早晨)噪聲較大,影響居民休息。 | 璧城街道 | 水浸染、噪聲污染 | 經調查核實,投訴人反映的是璧城街道北街農貿市場外面璧南河水質較差,推斷是化糞池滲漏。同時,反映農貿市場早晨噪聲較大,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居民的休息。 | 是 | 1. 4月30日,璧城街道、區城市管理局到現場檢查;5月2日,璧城街道、區商務局、區城市管理局又到現場檢查,發現化糞池設施完好,運行正常。 2. 5月2日,區商務局、區城市管理局到現場與北街農貿市場管理人員溝通協調,市場管理人員表示會積極配合工作,每天早上對進入市場的攤販逐個提出要求:進入市場的攤販必須自覺遵守市場秩序,不得在市場內大聲喧嘩。區城市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強監管,確保市場秩序規范,盡量控制噪聲對居民休息的影響。 3. 璧城街道和區城市管理局將加大對化糞池安全運行的監管,要求市場對化糞池每年必須定期清掏2次以上,如化糞池發生溢流、滲漏等,農貿市場要及時進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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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電2018-04-29-06 | 璧山區大興鎮平安村4社羅利明大規模養豬場糞便未經處理直接排入附近土里,臭味較濃,蒼蠅較多,影響人居環境。 | 大興鎮 | 大氣污染 | 大興鎮平安村二組羅利明養豬場,圈舍面積約527平方米,經現場查看,現有母豬20頭,仔豬60頭,配合飼料喂養。 養豬場建有沼氣池1口,容積約12立方米。化糞池1口,容積約200立方米。配套種植自有農田13畝,豬糞主要是通過外銷和自家及附近農戶種植莊稼作為肥料還田利用,檢查時發現糞便直接施用在土面上,未深施肥和用土填埋,臭味大,有蚊蠅,對環境有影響,情況屬實。 | 是 | 經大興鎮政府、區環保局、區農委共同研究,做出如下整改決定: 1. 責成業主施在土面上的干糞必須用泥土覆蓋,以后必須做基肥深施并填土覆蓋,減少臭味; 2. 責成業主加強糞池管理,及時抽排肥水還田利用,防止化糞池污水外溢; 3. 責成業主做好養豬場清潔衛生、消毒工作,減少蚊蠅; 以上決定,由大興鎮政府、區環保局、區農委共同監督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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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電2018-04-29-07 | 1.璧山區璧城街道皮革二路保安大廈83號隔壁門市加工花岡石噪聲擾民(加工至0點左右);2.反映雅博茶樓,深夜(打通宵)打麻將(打通宵)噪聲擾民;3.3樓住戶飼養鴿子,夜間叫聲擾民;4.旁邊順豐托運部凌晨(3點開始)卸載貨物噪聲擾民。 | 璧城街道 | 噪聲污染 | 經調查核實: 1. 投訴人反映的是璧山區鴻通貨物代理服務部,經營者為郭永德,位于重慶市璧山區璧城街道南二街105號附18號,從事物流服務,經營面積約40平米。營業時間:7點至18點,在裝卸過程中產生噪音擾民。 2. 投訴人反映的是林曉捷(個體戶),經營者為林曉捷,在重慶市璧山區璧城街道鹽井河取水點附近從事石材加工,經營面積約100平米。生產設備有切割機、切磨機各1臺,生產廢水采用循環用水,加工過程中產生粉塵、噪音。現場檢查時未生產,生產作業時間:8點30分至11點30分,14點30分至17點30分。 3. 投訴人反映的是雅博茶樓,在鹽井河取水點對面從事茶樓經營,經營面積約100平米。顧客打麻將時產生噪音擾民。 4. 投訴人反映的是璧山區鴻通貨物代理服務部樓上3樓一住戶養的鴿子噪音擾民。 | 是 | 1. 責令璧山區鴻通貨物代理服務部中午12點至14點,18點至凌晨6點嚴禁從事貨物裝卸行為。 2. 責令林曉捷(個體戶)立即停止生產,如有違反從嚴從重處理。 3. 區公安局責令雅博茶樓只能營業到晚上9點30分,告知其如果再次發生噪音擾民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重慶市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違法人員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以下罰款。 4. 已對養鴿戶進行勸導,盡量避免鴿子噪音擾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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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電2018-04-29-08 | 璧山區璧城街道璧青路297號門市磁磚切割加工噪聲擾民,同時反映揚塵污染空氣。 | 璧城街道 | 噪聲污染、大氣污染 | 經調查核實,投訴人反映的是劉李燕(個體戶),經營者為劉李燕,在重慶市璧山區璧城街道璧青北路297號2幢19號從事石材加工,經營面積約150平米。生產設備有切割機2臺,生產用水為循環用水,加工過程中產生一定噪音擾民。現場檢查時未生產。 | 是 | 1. 責令劉李燕(個體戶)立即停止生產。 2. 責令劉李燕(個體戶)5月15日前拆除相關機器設備。 3. 加強巡查,若發現有加工生產行為從重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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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電2018-04-29-10 | 來電人重復投訴璧山區璧泉街道牛角灣社區沿河東路南段79號附34號鑫瑞鐵藝門市做防盜門切割產生臭味、噪音擾民。投訴人希望能夠得到有效的解決。 | 璧泉街道 | 大氣污染、噪音污染 | 經現場調查,被投訴單位為“璧山區鑫銳金屬制品經營部”,位于璧山區璧泉街道沿河東路南段79號3幢12號,屬個體工商戶,主要從事鋁合金門窗、防護欄、彩鋼棚的加工和銷售。該經營部在防護欄切割、焊接作業過程中會外排一定的噪音。區生態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對外排噪音進行了監測。 | 是 | 告知該負責人,加強管理,確保切割、焊接作業過程中噪音達標排放,防止噪音擾民。嚴禁從事噴漆作業。區環保局已根據區生態環境監測站的監測報告進行了立案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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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電2018-04-29-11 | 璧山區丁家鎮渝隆路277號附10號做塑料的加工廠,除當地趕場天外白天和晚上關著門生產,從早上7點左右到晚上10點左右,發出塑料的膠臭味。 | 丁家街道 | 大氣污染 | 2018年4月30日,丁家街道、區環保局到現場進行處理,投訴人反映的是璧山區丁家街道沙堆社區渝隆路277號附10號,現場檢查渝隆路277號只有附1號、附2號兩棟樓,附2號屬居民樓,沒有門面,附1號一樓只有臨街幾個門面,樓上全為居民住房。經走訪周邊群眾,也確認不存在該門牌號,周圍也無塑料加工廠,同時平時也沒有聞到過塑料臭味。 | 否 | 丁家街道將對沙堆社區渝隆路277號及周邊環境的巡查,確保無污染現象。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并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確保環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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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電2018-04-29-12 | 璧山區丁家街道涼風村村委辦公室108國道旁邊堆放大量(80噸左右)煤炭進行銷售,晴天揚塵較多。 | 丁家街道 | 大氣污染 | 2018年4月30日丁家街道協同丁家工商所和區環保局前往現場進行處理。經現場檢查,該經營者名叫王宗偉,屬個體工商戶,主要從事塊煤堆放零售。場地為租用地,位于108國道公路邊上,有工商營業執照,堆煤場地有彩鋼圍檔,并用彩色塑料布對堆放場內的塊煤進行了遮蓋,同時據現場負責人介紹,在上下車時產生的粉塵通過水管噴淋降塵。現場檢查時未發現揚塵污染情況。 | 是 | 1. 區環保局已責令其加強管理,確保揚塵治理設施運行正常,消除周邊環境安全隱患; 2. 丁家街道將加強巡查監管,確保其堆煤場揚塵治理切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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