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區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采取堅決有效措施,切實做到整改工作部署到位、主體責任履行到位、目標任務落實到位,整改成效初顯。
一是環保責任不斷夯實。《重慶市璧山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已通過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審議,即將印發實施。璧山區將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對部門和鎮街環保實績考核一票否決項,倒逼責任部門和鎮街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做實做好。
二是已建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加快實施。高新區管委會會同區環保局對67個建成投產項目基本情況進行了再次核實,截至目前,38個項目已完成整改或關閉、搬遷,確保在10月10日前,對具備或通過整改能夠達到竣工環保驗收條件的項目驗收并辦理排污許可證;對不具備驗收條件且環保不達標的,依法進行查處,實施關停并轉。
三是大氣污染防治深入推進。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2017年璧山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分解》(璧山委辦發〔2017〕45號),明確部門責任分工。強化道路揚塵污染控制,確保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掃率保持85%以上。3輛霧炮車在城區不間斷作業,實施立體化降塵。擬將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擴大到大路街道、河邊鎮、大興鎮。創建或鞏固10條揚塵控制示范道路和工地,建筑工地全面落實揚塵控制規范并安裝12個揚塵監測點。《璧山區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已形成初稿。
四是水污染治理強力落實。積極推進河長制,印發《璧山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成立重慶市璧山區河長辦公室,建立區、街道(鎮)、村(社區)三級河長制組織體系,實施“一河一策”“
一庫一策”管理保護機制。計劃投入7080.8萬元新建3個鎮街生活污水處理廠(站),目前已完成招標工作。計劃投入537萬元對已建的污水處理廠(站)進行升級改造,目前正在開展試點工作,確保年底前完成整改。《璧山區次級河流水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已通過專家評審。
五是污染源關停整治取得積極進展。全面啟動實施新一輪“三高”(高污染、高能耗、高風險)企業停產整治或關閉,目前,已完成410家“三高”企業的甄別工作,并提出限期整改和停產整治的分類處置意見。全面清理違規用地、手續不全、違法排污的企業,對列入第一批關停名單的84家污染企業,不講條件、不降標準,嚴格時間打表,依法予以關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