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重慶市璧山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總指揮部有關要求,璧山區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市場主體區外來(返)璧人員以及在璧居住人員應主動做好以下工作:
1. 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市場主體在落實政府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礎上,應根據自身工作需求,提前聯系區外來(返)璧人員,通過“璧山發布”微信公眾號或掃碼登錄璧山區“疫情信息填報系統”,主動如實填報個人資料、出行方式、到璧時間等信息,并督促已來(返)璧人員進行信息補錄。
2. 市外及重點地區人員在進入璧山轄區交通防疫檢查點時,須主動出示通行短信或通行信息卡和有效身份證件,經身份驗證,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通過。
3. 區外來(返)璧人員須遵守璧山區相關觀察隔離要求。
4. 倡導在璧居住人員主動通過“璧山發布”微信公眾號或掃碼登錄璧山區“疫情信息填報系統”,登記個人相關信息。
5. 區外來(返)璧人員首次進入居住地和企業卡口時,應主動掃描通行二維碼,輸入身份證號碼獲取通行信息卡,并配合查驗。
重慶市璧山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綜合協調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