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存儲、使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過程中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現就酒精等消毒用品的存儲、使用基本安全要求通知如下:
一、儲存要求
(一)領用、暫存、使用的容器必須有可靠的密封,嚴禁使用無蓋的容器, 存放時要蓋緊蓋子,貼好標簽,避免揮發。
(二)應單獨存放,切忌混儲。家中不宜大量囤積酒精,以夠用為原則,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三)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地方,遠離火種、熱源等。
二、使用要求
(一)使用酒精前要清理周邊的易燃可燃物,勿在空氣中直接噴灑使用。使用酒精給電器表面消毒,應先關閉電源,待電器冷卻后再進行,如用酒精擦拭廚房灶臺,要先關閉火源,以免酒精揮發導以免酒精揮發導致爆燃。
(二)使用場地范圍內嚴禁有火源及超過引燃溫度的發熱物體,使用前必須測試發熱物體溫度要在250℃以下,方可使用酒精,并保證通風良好。
(三)使用時每次取用后必須立即將容器上蓋封閉,嚴禁敞開放置。
(四)使用過的毛巾等布料清潔工具,在使用完后應用大量清水清洗后密閉存放,或放通風處晾干。
(五)發生火災后處理方式:使用干粉滅火器及時滅火,也可用濕毛巾、濕衣物、沙土覆蓋滅火。
請各單位加強宣傳引導,切實保證酒精等消毒用品儲存使用安全,嚴防火災等事故發生。
重慶市璧山區應急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