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全區物業小區實施封閉管理的緊急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璧各物業服務企業:
1月24日,重慶市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為全力做好我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全區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璧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結合當前疫情防控需要,從即日起,對全區物業小區實施封閉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疫情防控宣傳,必須在小區宣傳欄、電梯入室大廳、電梯轎廂內和音響設備、小區LED顯示屏等進行廣泛宣傳,做到人人知曉、全民防控。
二、嚴禁重點地區的車輛及人員進入小區。如有上述車輛及人員,必須及時登記、上報。
三、嚴控非本小區其他社會車輛進入小區,確需進入的,必須進行核實登記,并對所有人員進行體溫測試;對有人員體溫超過37.3度的,車輛及車上所有人員均禁止進入,并及時向所在鎮街、社區報告。
四、嚴控非本小區人員進入小區,確需進入的,必須進行核實登記,并進行體溫測試;對體溫超過37.3度的,禁止進入,并及時向所在鎮街、社區報告。
五、嚴禁外賣、快遞等有關人員進入小區,有相關服務的由業主自行到小區入口處登記拿取。
六、停止使用小區內所有健身設施設備和涼亭等人員聚集的場地場所。
七、關閉小區內所有茶館、麻將館等場所,禁止各類聚集性活動。
八、小區內所有樓棟必須配置廢棄口罩專用收集箱(桶)。
九、禁止寵物在小區公共區域活動。
十、所有物業工作人員和出入小區人員必須佩戴口罩。
十一、小區電梯轎廂、垃圾桶、小區出入口、樓棟門廳及樓道等公共區域每天必須進行消毒,并做好記錄。
十二、嚴格落實疫情管控責任,各鎮街及相關單位切實加強巡查、督查。
舉報電話:023—41423480(區住房城鄉建委);023—41886000(區公安局)。
特此通知。
璧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市場管理指揮部
2020年1月31日
編輯:楊勇
初審:羅君
總值班:連宏宇
總編輯:張偉
責任編輯: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