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記者從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獲悉,為實現全區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目標要求,我區按照上級規定,出臺了一系列更嚴更實更細的疫情防控措施,對企業復工、復產,學校開學、娛樂場所經營等明確了時間點,確保做到存量防擴散、增量防輸入的目標。
1月30日起乘公共交通須戴口罩
自2020年1月30日起,乘坐我區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城市公共汽車、軌道交通、出租汽車、班線客車等,乘客應戴口罩乘坐。對于沒戴口罩的乘客,公共交通工具營運人予以勸返。對于不聽勸返的,營運人有權拒絕乘客乘坐。勸返過程中,乘客擾亂運輸秩序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共交通工具的從余額人員必須戴口罩上崗。
2月9日前企業不得復工復產
1月29日,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下發《關于我市企業復工復產有關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我區規定全區各類企業復工、復產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運行必需的行業、疫情防控必需的行業及其他需要復工、復產的行業除外。
2月13日前公共娛樂場所不得營業
1月29日,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商務委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我區規定,2月13日24時前,餐飲服務單位、家庭集體宴席服務活動經驗者禁止舉辦任何形式的群體性聚餐活動,棋牌、網吧、KTV、洗浴等公共娛樂場所不得營業。
2月17日前學校不得開學
1月30日,市教委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延遲春季開學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我區規定全區各級各類學校2月17日24時前,不得開學。
記者:謝捷
編輯:楊勇
初審:羅君
總值班:連宏宇
總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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