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鄉里鄉親的,有什么事要好好商量!”“是是是,有話好好說。”……近日,在健龍鎮玉林村村辦公室內,一場由駐村干部、人大代表、法律顧問、村民共同參與的調解工作正在進行。
十年前,村民宋孝貴的房屋被雨水沖毀,新建房屋占了村民譚國勇的0.39畝田。之前雙方口頭達成了協議,后來雙方發生其他矛盾,譚國勇要求宋孝貴必須還地且給予一定賠償。
此前,村干部曾多次組織雙方調解,但多年來沒有達成協議。當天,駐村干部、人大代表再次將當事人雙方請到了村辦公室。與平常不同的是,村法律顧問劉巧麗也來到了現場,參與了此次調解。
五個多小時的調解,劉巧麗普及法律知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譚國勇與宋孝貴鄰里間10年的矛盾因為村法律顧問的介入,終于成功調解,雙方握手言和。
“把律師請到村里來,既免去了我們到處找律師的成本,還節約時間,真正是惠民啊!”譚國勇說。
據了解,去年12月,健龍鎮9個村、2個社區簽約律師全部到崗,服務項目包括開展法制宣傳、協助村(居)自治管理、協助村(居)委會做好疑難矛盾糾紛排查調解、為群眾提供法律幫助等。法律服務進村(社區),在滿足基層群眾法律服務需求,暢通化解基層矛盾糾紛渠道,增強農村干部群眾法制意識,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介紹,健龍鎮村法律顧問主要采取“定時+預約”“線上+線下”的方式開展工作。此種模式改變了以往由村干部、駐村干部或者人大代表等非專業人士單一線下調解糾紛的模式。
“這項措施一方面很好地發揮了普法的作用,村民有什么法律困惑,向法律顧問咨詢便豁然開朗;另一方面也使很多矛盾糾紛在法律的框架內得到有效、和平的解決,避免上訪、聚眾鬧事等情緒化的解決方式,將有力促進農村基層的和諧與穩定。”健龍鎮相關負責人表示。(記者 孫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