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不等于開局,開會不等于落實,當前,按照各級整治“文山會海”的要求,堅持少開會、開短會、開管用的會日漸成為各地新風。然而當會議少了、會議短了,怎樣的會議才算管用呢?筆者認為,會議既要有“會”的形式,更要有“議”的過程,要通過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共同決策,形成推動工作的動力、解決問題的實招,讓會議“會而有議、議而有決、決而有行”。
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單位或部門在開會時,經常是領導講講話、提提要求就完事。當讓大家發表意見或建議時,往往“鴉雀無聲”,或者直接表示“無意見”“一致同意”。如此“少議”“不議”的會議,使一些會議成了上級文件精神的“傳聲筒”,或者是領導個人的“意見場”,失去了會議應有的作用。
開會,“會”是形式,“議”才是重點。出現重“會”輕“議”的問題,一方面是有些與會人員不敢發言,怕得罪領導或是怕因說錯話受批評、擔責任;另一方面有的與會人員不會發言,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不能提出自己的見解,或者會前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對所談論的問題“無話可說”。
如何轉變重“會”輕“議”的情況,讓會議回歸本位呢?筆者認為,首先要營造良好的議論氛圍。開會時,領導要鼓勵與會人員積極發言,包容不同觀點甚至是反對意見,減少發言人的后顧之憂,讓大家敢說話、說真話。同時,與會人員要轉變觀念,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積極發表自己的看法,決不能有“老好人”思想,只當“舉手干部”。其次,要提高參與討論的能力。在平時工作中,要善于思考、發現問題、總結經驗,這樣才能做到會場“有話可說”。
事實上,開會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通過會議的形式,解決問題,推動工作。會議開完了,并不等于問題解決了、工作推動了,再美好的藍圖都需要實干的力量,不抓落實就等于一紙空文。因此,通過會議形成推動工作的決策、解決問題的實招,才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記者 謝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