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璧山區選舉委員會公告
〔2021〕第4號
《重慶市璧山區區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投票選舉辦法》已經2021年11月4日重慶市璧山區選舉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特此公告。
重慶市璧山區選舉委員會
2021年11月8日
重慶市璧山區區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
代表投票選舉辦法
(2021年11月4日重慶市璧山區選舉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下簡稱選舉法)和《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細則》(以下簡稱重慶市實施選舉法細則)的有關規定,結合璧山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本次選舉實行區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同步選舉,分兩種選票,同時投票,分別計票的辦法進行。
三、根據實際,各選區可采取召開選舉大會或選舉大會與分設若干投票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特殊情況可以設置流動票箱。
四、選舉大會由區鎮選舉委員會委派的人員主持,各選區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選區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具體主持相應選區的投票選舉工作。
五、各選區正式代表候選人按比應選名額多一人確定,實行差額選舉。如果所提代表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此差額比例,由選舉委員會交本選區各選民小組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對正式代表候選人不能形成較為一致意見的,進行預選,根據預選時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
六、選票上的候選人以姓名筆畫為序排列。
七、本次投票選舉區人大代表各選區設總監票人、總計票人各1名,根據參選選民人數,設監票人、計票人若干,負責本選區各選舉會場(或投票站)的監、計票工作。總監票人、總計票人、監票人、計票人由選區選舉工作領導小組提名,選民小組醞釀、討論,提交選舉大會通過。
代表候選人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本選區的主持人和監、計票人員。
八、選民憑選民證或身份證領取選票。每一選民參加同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只有一個投票權。選民本人不能親自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托本選區其他選民代為投票,接受委托的選民憑委托人的書面委托書領取選票,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為投票;每一選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過3人。
九、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選舉時應當設有秘密寫票處。選民對代表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可以投反對票,可以另選其他任何選民,也可以棄權。
對某個候選人投贊成票的,在這個候選人姓名右面的空格內畫“○”;投反對票的,在這個候選人姓名右面的空格內畫“×”;如果另選其他選民,應在對某個候選人投反對票以后,在另選人姓名空格內填上另選人的姓名和單位、職務,并在該姓名右面的空格內畫“○”,另選人必須是本選區的選民。既不畫“○”,又不畫“×”的為棄權票,棄權的不能另選他人。
選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殘疾等原因不能填寫選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或者選舉工作人員代寫。代寫人應當完全按照選民本人的意愿填寫。
十、選票用鋼筆、簽字筆填寫(藍色或黑色)。符號要正確,字跡要清楚。書寫模糊的選票,可以辨認的部分有效,無法辨認的部分無效。
每張選票所選人數,多于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等于或少于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
十一、選票填寫好后,由選民按大會指定的票箱進行投票。投票結束后,由監票人、計票人當眾打開票箱清點選票,并將清點結果報告大會主持人。每次選舉,所投的票數,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數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數的無效,應當進行重新投票。
十二、采取選舉大會及多個投票站進行投票選舉的,選舉大會及各投票站在選區規定的時間內分別投票和計票。各會場(或投票站)計票結束后,由會場主持人和監票人、計票人填寫好選舉結果記錄表,送選舉大會主會場集中匯總,由主會場主持人、總監票人、總計票人簽字,并當場宣布各候選人得票數。
十三、選舉時,選區全體選民的過半數參加投票,該選區選舉有效。
代表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過半數的選票時,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應選代表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
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當選代表的人數少于應選代表的名額時,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時。根據在第一次投票時得票多少的順序,按照區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差額比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
依照前款規定另行選舉時,正式代表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得票數不得少于投票數的三分之一。
十四、鎮代表選舉結果記錄表報各鎮選舉委員會審查,確認選舉結果;區代表選舉結果記錄表報各鎮選舉委員會或街道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初審,然后報區選舉委員會審查,確認選舉結果。
十五、本辦法在選舉大會上宣讀,在投票站張貼。
十六、本辦法經重慶市璧山區選舉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后公布實施。執行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由區選舉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