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保護野生動物成為越來越多人的共識,但有的人卻為圖一時之樂、口腹之欲,心存僥幸,肆意捕獵野生動物,最終自食苦果。近日,區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抓獲4名嫌疑人,狠狠打擊了偷獵者的囂張氣焰。
“警官,你好,我在三合鎮新場村附近看到有人持槍打鳥,麻煩你們過來看下。”1月3日15時許,區公安局三合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接警后,所長鄧祥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開展抓捕工作。
經過與報警人溝通,鄧祥明確了非法狩獵人員乘坐的車輛特征以及大概行駛軌跡,于是立即將抓捕人員分為三組,兩組人員守住路口,一組人員駕駛便車沿著各個小道進行尋找。經過近一小時的尋找均沒有發現嫌疑車輛。正當抓捕人員一籌莫展之時,一輛符合嫌疑車輛特征的轎車從遠方緩緩駛來。抓捕人員立即靠攏將車輛攔停,并對車輛進行搜查。經搜查,民警在嫌疑車輛查獲出被捕獵致死的野雞3只、斑鳩4只,以及氣槍、誘捕器、測距儀等作案工具。
經查,瞿某、唐某、羅某、汪某四人系朋友關系,為“嘗鮮”鋌而走險,使用在購物平臺上購買的作案工具,非法狩獵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斑鳩和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野雞,破壞了當地生態環境。經審訊,該4人對其非法狩獵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四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保護野生動物不僅關乎生態環境,更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要堅決抵制非法狩獵、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如發現相關案件線索,請立即撥打110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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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銷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狩獵罪】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損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標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通訊員 穆月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