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區法院執行干警在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大力協助下,對一名多次傳喚拒不到庭、妨礙執行的被執行人進行異地拘傳,成功高效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有力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據悉,甘某與李某原來系生意場上的合作伙伴,雙方糾紛經法院判決后,李某仍拒不支付拖欠的一萬余元貨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李某更是直接玩起了失聯。根據執行申請人甘某提供的線索,只能確定李某躲在成都,目前仍在經營生意,但無法確定位置,案件難以取得進展。近日,區法院執行局得到線索,被執行人李某現身成都市雙流區。為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根據重慶高院、四川高院簽署的《四川、重慶執行工作聯動協作協議》,區法院及時與成都市雙流區法院取得聯系,雙方就案件異地執行的方式、風險進行了初步評估并做好了應急預案。
根據執行預案,成都市雙流區法院抽調了一名業務能力突出且熟悉本地情況的司法警察配合本次執行。雙方法院干警經過多方查找,最終在一家小型皮革廠辦公室中將被執行人李某找到,李某以自己生意剛有起色為由,推脫還款,執行法官依法將李某傳喚至雙流區法院接受執行調查。在兩家法院干警的釋法明理下,得知拒不履行法定還款義務將被司法拘留,李某向法院承認了錯誤,并當場將拖欠了兩年的貨款全額兌付,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本次執行,成渝兩家法院通過資源共享、便捷高效、協同作戰的執行工作聯動模式形成了強大的執行合力,共同維護了司法權威。自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啟動以來,區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積極與大邑法院、簡陽法院等多家法院建立了司法協作機制,服務保障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
(區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