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部門:各鎮街道殘聯辦、區殘聯
2.政策對象:“陽光安居工程”項目實施對象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一)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二)具有本地農村戶口(含農轉城戶口); (三)低保殘疾人戶、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戶;(四)無房或現住房為 D 級危房
3.所需資料(1)各鎮街殘聯將危房改造對象申請書(用 A4 紙書寫);(2)有效的殘疾人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戶別、戶主、本人頁、全家人口增減頁);(3)集體土地承包合同書復印件(此項所有復印件均用 A4 紙復印),第二代殘疾證復印在同一張 A4 紙上;(4)身份證復印在同一張 A4 紙;戶口本復印在同一張 A4 紙;集體土地承包合同書復印在同一張 A4 紙上
4.改造標準:(1)建筑面積標準。危房改造應充分 考慮農村貧困殘疾人的經濟承受能力,根據當地農戶基本住房條件和殘疾人家庭戶籍人口數核定建房面積。實施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的以占地面積計算,即每人平均不超過 30 平方米。家庭人口 1-3 人的不超過 90 平方米,家庭 4 人的不超過 120 平方米,家庭人口 5 人以上的不超過 150 平方米。家庭人口數以申請危房改造時的戶籍人口為準。(2)建設規模及樣式??蓞⒄帐谐青l建委發布的《重慶市巴渝新農村民居通用圖集》和《重慶市農村 D 級危房拆除重建通用圖》等。(3)質量標準。改造的住房應為磚混結構或磚木結構,鋪水泥地面,粉刷內外墻。
5.辦理流程:本人申請—村委會初步審查 —鎮街審查—區殘聯入戶初審—對初審確定的危房改造對象名單公示 5天—鎮街殘聯將所需資料上報區殘聯—房屋改造—區殘聯驗收 ——上報市殘聯備案。
6.補助標準: 驗收合格后,市區兩級資金每戶補助 15000 元。(區精準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