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政策
(1)提高醫保報銷比例。農村貧困人口在區域內區縣級醫院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提高10%;居民大病保險自付費用在起付線標準以上提高5%。
(2)降低醫保起付線。農村貧困人口在區域內區縣級醫院居民醫保住院報銷起付線降低50%;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50%。
(3)擴大醫保報銷范圍。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4)取消大病封頂線。從2019年9月1日起,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等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貧困人口即參保即享受政策。
執行時間: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政策情況
(一)提高住院報銷比例10個百分點
類 別 | 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 人員類別 |
現行標準 | 提高后 |
一檔 | 二檔 | 一檔 | 二檔 |
區域內三級醫療機構 | 40% | 45% | 50% | 55% |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孤兒和已納入民政醫療救助中的城鄉1-2級重度殘疾人 |
區域內二級醫療機構 | 60% | 65% | 70% | 75% |
關于區縣級醫院。根據原市衛生計生委《關于確定區縣級醫院范圍的復函》界定的區縣級醫院,由各區縣(自治縣)醫療保障部門會同當地衛生計生部門核定。
(二)降低住院報銷“門檻費” 50%
類別 | 居民醫保住院報銷起付線 | 人員類別 |
現行標準 | 降低后 |
區域內三級醫療機構 | 800元 | 400元 |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孤兒和已納入民政醫療救助中的城鄉1-2級重度殘疾人 |
區域內二級醫療機構 | 300元 | 150元 |
三、降低大病報銷起付線50%
類 別 | 現行起付線標準 | 降低后標準 | 人員類別 |
定點醫療機構 | 13193元 | 6596.5元 |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孤兒和已納入民政醫療救助中的城鄉1-2級重度殘疾人 |
四、提高大病報銷比例5個百分點,取消大病封頂線
類 別 | 報銷比例 | 最高限額 | 人員類別 |
定點醫療機構 | 起付標準以上的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達到65%。 | 從2019年9月1日起,在降低貧困人口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的基礎上,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特困人員等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等農村貧困人口 |
執行時間:2019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五、扶貧對象
醫保扶貧對象范圍:我市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孤兒和已納入民政醫療救助中的城鄉1-2級重度殘疾人,均納入醫保扶貧對象,享受醫保傾斜報銷政策。
重慶市璧山區醫療保障局(宣)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