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17年11月份,李小軍為牟取暴利,以其堂弟李江的名義與西安嘉寧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攤位招商合同,承包奧達文景觀園小區9號樓南側及商鋪一間,用于經營五金建材、石材、沙子、水泥、紅磚等裝修材料。李小軍組織李江等在該小區銷售裝修用沙子,同時指令黃登鵬負責處理與外來售沙人員的糾紛,并通過小區物業經理,以物業公司的名義制訂管理制度,通過限制外來送沙車輛進入、限制板車單趟運沙數量等方式,阻礙外來售沙人員正常銷售。李小軍還以干股為條件將楊凱吸納進來,在無法正常阻止外來售沙人員時,由楊凱糾集郭小強等社會閑散人員,直接采取暴力手段予以打壓。該犯罪集團為實現控制、壟斷小區沙子經營市場的目的,采取持兇器打砸等暴力手段,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毆打同業競爭對手、裝修施工人員,排擠、迫使同行退出市場,謀取不法利益。
處理結果: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被告人李小軍犯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又二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其他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又八個月至一年又二個月不等刑期,并均判處罰金。宣判后,沒有被告人上訴。本案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壟斷城市新建小區沙石、水泥供應,打擊同業競爭人員的“沙霸”。
(區委依法治區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