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個網絡段子,“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莫過于我們坐在一起,你卻在玩手機。”這雖是一句戲謔之語,卻道出了很多人對手機的依賴。
如今,隨著互聯網的高速發展,手機成為了我們的隨身攜帶物品,走路時刷朋友圈、等車時刷微博、開車時發微信、坐車時玩游戲看電影……無論何時何地,只要有空閑時間,人們的視線就會被手機吸引。更有數據顯示,平均每個人每6分鐘就要看一下手機,若是一天不帶手機,便會渾身不自在。
隨之,這也催生了一個特殊的群體——“馬路低頭族”,并日漸成為了道路安全的“移動殺手”,不僅害己,還極易造成公共安全事故。
人們對“酒駕”“超速”等交通隱患大多有清醒的認識,甚至對開車看手機都有相應法規處罰,但是對騎車、走路的“馬路低頭族”對交通安全的危害卻重視不夠。
那究竟如何讓“馬路低頭族”抬頭?既要靠引導,更要靠約束。
首先,應加大相關宣傳,引導人們認識到“馬路低頭族”的危險性,提升自我約束能力,改掉“低頭”的壞習慣。其次,通過外物提醒等方式,讓人們在“低頭”的過程中注意到交通信號,以提高安全性。如上海首條會發光人行道在外灘投入使用,發光地磚讓人們低著頭也能注意到信號燈。 最重要的是,還應該用法規紅線做那條“懸梁”的辮子,讓“低頭”有痛感。如溫州今年出臺的《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就對過馬路低頭行為做出了規定,對“馬路低頭族”開具罰單,亦或者是設置“電子警察”人臉識別,拍下無視過往機動車的低頭族,并將違法圖像放在顯示屏上滾動播出。
處罰治標未必能治本。作為行人,我們更應提高自身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秩序,抬頭注意路況,拒當“馬路低頭族”,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尹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