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人們對各個地理實體賦予的專有名稱,包括:行政區劃名稱,自然地理實體名稱,居民地名稱,專(行)業部門使用的具有地名意義的名稱,建筑物名稱。隨著我區城鎮化的不斷發展,城市區域的不斷擴大,新的地名不斷出現,但也產生了一些不規范地名,割斷了地名文脈,損害了民族文化,妨礙了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活動。為加強和規范地名管理,提高地名服務水平,提升城市品質,現將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對象
(一)我區行政區域內的居民住宅區、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橋梁、隧道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
1、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地名的含義遠遠超出地理實體實際地域、地位、規模、功能等特征的地名。如未經批準,隨意使用“宇宙、中央、天下、世界、環球、歐洲、澳洲、美洲、中國、中華、全國、萬國、特區、首府”等詞語的地名。
2、崇洋媚外的“洋”地名。用外國人名、地名、外語詞的地名,如“林肯公寓”“夏威夷小區”等。
3、怪異難懂的“怪”地名。用字不規范、含義怪誕離奇、低級庸俗、帶有濃重封建色彩和企業名稱(簡稱)的地名。如“璧蘭河1號”“天正中央”“皇庭御景”等。
4、重名同音的“重”地名。一個區縣內的居民區、建筑物、道、路、街、巷名稱重名或同音的地名。如某城市內多處存在的“建設路”“人民路”“解放路”等。
(二)已建成的、正在建設的未按規定命名的居民住宅區、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橋梁、隧道等。
二、清理整治的措施
對清理出的不規范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對相關單位或產權人下發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并按有關規定與程序及時報批命名(更名)或備案;對標注不規范的地名標志、道路交通標志等公共標志牌進行更換;對涉及不規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戶籍、不動產登記、工商注冊登記等證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變更;對涉及不規范地名信息的房地產廣告、戶外標牌標識、互聯網地圖、在線導航電子地圖等進行更改。
三、建議意見受理電話
41419820(區民政局)
41886082(區公安局)
41421536(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41414104(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41419226(區城市管理局)
41410071(區交通局)
41428026(區市場監管局)
重慶市璧山區民政局 重慶市璧山區公安局 重慶市璧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璧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璧山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璧山區交通局 重慶市璧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