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消費維權年主題:信用讓消費更放心
主題涵義:
近年來,我國消費市場規模不斷擴大,消費水平日益提升,消費結構日漸改善,消費成為經濟發展最強勁的推動力,基礎性作用日漸突出。與此同時,消費領域假冒偽劣、虛假宣傳、支付風險、信息泄露、霸王條款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仍時有發生,經營者信用缺失的現狀依然不容樂觀,消費者的安全權、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監督權等還得不到充分實現,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消費者滿意度和消費信心,制約著消費潛力的進一步擴大。
2019年消費維權年主題“信用讓消費更放心”,是對消費領域信用體系的呼喚,也是對放心消費環境的期盼。
“信用讓消費更放心”
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涵義:
一是呼吁加快消費領域信用體系建設,通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行業自律,盡快形成公正、科學、公開的信用評價體系,發揮信用對經營者的激勵約束作用,從而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
二是倡導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自覺完善誠信經營行為,虛心接受消費者評價意見,尊重和保護消費者的監督權,用誠實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贏得消費者的信賴和認可。
三是鼓勵引導消費者依法主張自身權益,積極行使監督權,主動參與消費后評價,主動投訴、舉報失信經營行為,同時呼吁形成重視、鼓勵、保護消費者監督權的社會氛圍,讓消費者敢監督、愿監督、能監督,為實現消費市場良幣驅逐劣幣盡一份努力。
四是發揮消協組織商品和服務監督職責作用,推動調查體驗、比較試驗等評價信息及消費者投訴信息與經營者信用評價機制的對接,助力建立消費領域信用體系。
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措施
1.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對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一、二類)、藥品廣告異地備案、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實行告知承諾改革,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對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等21項行政審批事項優化準入服務,精簡材料、壓縮時限、減少環節、下放權限。將審批改為備案的許可事項納入“多證合一”改革,逐步擴大證照整合范圍,解決企業準入不準營問題,減輕企業負擔。
2.提高企業開辦效率,將設立登記、刻制公章、申領發票等辦理時限壓縮至3個工作日,其中名稱核準和設立登記合并辦理,不超過1個工作日(需實質性審查的除外)。推進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改革,實現企業名稱“自主選擇、即查即得”;放寬經營范圍核定標準,除法律法規禁止和需取得前置審批的外,原則上按企業申報的經營項目核定經營范圍;在創業集聚區域和專業市場實行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推行“一址多照”,有效釋放場地資源。
3.壓縮審批審查時限,化妝品生產許可、食品經營許可等15項審批的法定時限壓縮三分之一,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審批時限由40個工作日縮短為20個工作日,計量行政許可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強檢計量器具的檢定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5個工作日,企業計量建標考評時限由80個工作日縮短為60個工作日。
4.簡化企業辦事程序,對精密壓力表標準裝置等26項企業計量標準器核準予以簡化考評;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新辦、變更或延續食品經營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制,不再進行現場核查;對連續4個年度監督檢查合格的氣瓶充裝單位,直接換發許可證;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標準變更實行自我承諾,減輕機構負擔;分別將醫療器械生產許可現場檢查與注冊質量體系核查、藥品經營許可檢查與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同步進行;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擴大簡易注銷適用范圍。
5.放寬準入限制,加快實施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備案工作;選取部分區縣開展小微型餐飲備案管理試點;取消白酒灌裝企業生產許可品種明細中對香型、生產工藝的限制;將多種外購預包裝食品組合包裝的,無需取得食品生產許可;探索將無生產工藝的分裝食品不納入生產許可管理;推行企業自我聲明公開制度,對小功率電動機等3C認證產品增加企業自我公開聲明評價模式。
6.推行行政許可和政務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編制市場監管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指南,逐項明確服務范圍、申請流程、辦理時限。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標準化,實現全流程的網上辦理,擴大電子營業執照在政務、商務等領域應用。依托重慶市法人信息數據庫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實現涉企信息關聯共享,在線獲取核驗企業基本信息、許可信息等,避免重復提交證明材料。
7.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推動清理和廢除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政策性文件,堅決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依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價格違法、廣告違法、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
8.加大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力度,重點組織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行業協會商會及電子政務平臺收費等開展專項檢查。依法查處越權違規設立收費項目、自行提高收費標準、強制收費等違規收費行為。加大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檢查力度,重點查處與貸款捆綁強制服務并收費、將商業銀行自身應承擔的費用轉嫁企業承擔以及未執行收費減免優惠政策等行為,緩解企業融資貴的問題。加大口岸收費監管力度,重點抽查目錄清單公示情況,降低企業進出口成本。加大轉供電環節電價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違規加價等行為,減輕企業電價負擔。
9.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做到清單事項100%抽查,抽查結果依法公開,拓展跨部門隨機抽查范圍,減少對企業的重復檢查,實現“一次抽查、全面體檢”;統籌安排產品、商品質量和安全年度抽檢計劃,讓企業安心生產經營。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區分不同情況,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和程序規范。對不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情節輕微且主動消除危害后果以及過失性質的違法行為,以教育規范為主;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時,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10.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推進涉企信息歸集公示和跨部門聯合激勵懲戒。推行風險提示,在年報時限前發布3次提示信息,主動提醒企業履行年報公示義務,避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即將滿3年的企業,提示其履行相關義務,避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1.降低民營企業經營成本,對水表、燃氣表、電能表等60項117種計量器具強制檢定,以及加油機、自動衡器、易燃易爆氣體檢測儀等75項計量器具型式批準,繼續落實停征收費政策。減免困難企業的非強檢計量器具檢測費用。不再向企業收取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費用。
12.拓展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引導企業通過股權質押、動產抵押、知識產權質押等方式融資。對專利質押融資評估費、質押貸款壞賬本金損失和專利保險費,給予一定比例補助。試點構建質量增信融資體系,開展金融標準創新建設試點,大力推廣產品質量保險。
13.強化對質量升級的技術支撐,加強國家質檢基地、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國家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區建設,集中公布全市檢驗檢測機構信息,支持科研設施、儀器資源進一步向民營企業開放共享,支持產業升級、轉型發展。
14.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組織開展質量比對,幫扶企業提質增效創品牌,爭創中國質量獎和市長質量管理獎。實施“提升認證公信力,提升認證貢獻率”行動,指導企業開展產品、服務和管理體系認證。幫扶企業開展計量技術創新,每年建立計量標準、開發計量器具新產品50項以上。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推進放心消費創建活動。
15.支持企業加強標準化建設。指導企業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免費為企業提供標準查詢服務。每年指導100家民營企業建立標準體系,引導優勢特色產業制定團體標準、企業標準500項以上。鼓勵消費品、裝備制造等企業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的企業標準,形成一批企業標準領跑者。
16.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支持企業培育商標品牌,爭創中國專利獎、中國商標金獎。引導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一帶一路”,通過國際合作條約(PCT)、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等加快專利、商標海外布局,組建專家庫加大對涉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支持力度。發揮中國重慶(汽車摩托車)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和重慶商標審查協作中心作用,為民營企業專利、商標保護提供快速授權、確權、維權服務。
17.開展知識產權特派員派駐服務行動,遴選行業專家300名為民營企業提供定制式服務,引導200家民營企業實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開展技術創新專利導航行動,到2021年底,在重點行業和領域建立專利導航研究與推廣中心20個、專題數據庫60個,面向民營企業建立轉型升級專利數據庫5000個,服務科技型企業15000家以上,免費開放知識產權信息資源。
18.對企業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以及新藥研制、仿制藥、中藥經典名方、生物類似藥、新型醫療器械、臨床急需藥械項目的開發應用等進行針對性服務,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導。
19.加大免費培訓力度,強化對質量、計量、標準化、認證、特種設備、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等專業工作,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員、食品藥品檢驗員等專業人員的免費培訓,積極為民營企業培養質量領軍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創造條件。
20.完善政策執行方式,在制定涉企政策時充分聽取和采納民營企業、有關行業協會商會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建立宣傳溝通機制和走訪企業制度,提高政策可及性。開展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措施落實情況專項督查,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落細、落實。
藥品安全知識簡介
什么是合法藥品?
合法藥品應是具有國家批準的藥品生產批準文號,由合法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質量合格,包裝、標簽、說明書符合要求,經合法藥品零售企業(藥店)銷售或在合法醫療機構藥房調配、銷售的藥品。
為什么要重視藥品的質量?
藥品是用于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只有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的合格藥品才能保證療效。藥品出廠前必須進行檢驗,藥品包裝中附有質量合格證明。因此,藥品只能是質量合格品,不能像其它商品那樣可分為一級品、二級品、等外品和次品。
什么是假藥?什么情況下按假藥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1)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1)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3)變質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
(6)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
什么是劣藥?什么情況下按劣藥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劣藥論處:
(1)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
(3)超過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未經批準的;
(5)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輔料的;
(6)其它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的。
什么是處方藥和非處方藥?
處方藥是指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非處方藥是指不需要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即可購買和使用的藥品。
為什么非處方藥還要分為甲類和乙類?
實施藥品分類管理的原因之一,是要在保證用藥安全前提下,盡可能方便廣大群眾的自我藥療,這樣,如有一些小傷小病可以就近購藥、及時用藥,免去請假誤工,去醫院排隊掛號、就診、化驗、取藥等費時、費錢、費力之苦。為了使群眾用藥既安全又方便、及時,國家根據非處方藥品的安全性,將其劃分為甲類非處方藥和乙類非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須在藥店由執業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而對于非處方藥中安全性更高的一些藥品則劃為乙類非處方藥,乙類非處方藥除可在藥店出售外,還可在超市、賓館、百貨商店等處銷售。當然,這些普通商業企業需經相應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方可銷售乙類非處方藥。
怎樣識別非處方藥?
(1)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非處方藥的包裝必須印有國家指定的非處方藥專有標識(OTC)。甲類非處方藥標識為紅色,乙類非處方藥標識為綠色。
(2)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試行)》的規定,進入藥品流通領域的非處方藥,其相應的忠告語應由企業醒目地印制在藥品包裝或藥品使用說明書上。具體內容為: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并按說明書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璧山區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意見》簡介
《實施意見》共分六大板塊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包含指導思想、基本要求、主要目標三部分。提出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深化供給側機構性改革為主線,全面實施質量強區戰略,扎實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努力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沖刺、努力成為全市落實新發展理念的示范區先行區、推進“三區一美”行動計劃、傾力打造“一生之城”奠定堅實的質量基礎。
主要目標:
到2020年,供給質量明顯改善,供給體系更有效率,質量強區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質量水平明顯提升。制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達到86以上,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主要農產品綜合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出口產品風險監測合格率在99.5%以上,重大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品牌實力明顯增強。新增重慶市市長質量獎1個,重慶市名牌產品(工業產品)10個,重慶市名牌農產品8個,新增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50個,創建成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個領域均有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品牌產業、品牌企業、品牌產品。
——產業質量穩步提高。基本完成傳統優勢企業智能化改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基本上云上平臺,智能裝備、信息技術、生命健康三大產業繼續壯大,人工智能、汽車電子、集成電路、智能機器人等智能產業快速崛起。“公園之城”名片更加耀眼,郊區旅游人氣更旺,環秀湖商圈活力全面激發,文旅、農旅融合蓬勃發展。
——環境質量逐步改善。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出境斷面水質穩定達到全市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達到100%,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0%以上。全區森林覆蓋率達到51%,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50%。全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下降幅度達到全市考核要求。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不高于53分貝,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不高于66分貝。
——質量技術基礎更加扎實。新增國家、行業標準3項,地方標準和地方特色標準20項,自我聲明公開標準100項,建設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1個;規上工業企業100%通過質量體系認證,40%建立研發機構;質量基礎設施系統更加完整、運行更加高效,支撐能力更強。
第二部分為主要任務。圍繞全面提升產品、工程、服務、環境質量提出了九大任務:
——裝備制造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
——農產品、食品藥品質量提升專項行動
——消費品質量提升專項行動
——原材料質量提升專項行動
——建設工程質量提升專項行動
——服務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
——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質量提升專項行動
——對外貿易質量提升專項行動
——環境質量提升專項行動
第三、四、五部分為質量基礎建設。
——破除質量提升瓶頸。
通過健全先進標準體系、實施質量攻關、激發質量創新活力、推進全面質量管理、監管,著力打造璧山品牌、全民共治質量等措施著力破除質量提升瓶頸。
——夯實質量基礎設施。
通過完善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合格評定體系、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改革、提升公共技術服務能力、完善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體系等措施夯實質量基礎設施。
——完善質量發展政策和制度。
通過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力度、加強質量人才教育培養、健全質量激勵制度、強化質量宣傳等措施完善質量發展政策和制度。
第六部分為保障措施。
提出了以堅強組織領導統領、深入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強化督察考核、狠抓責任落實等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
(本版資料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區消委會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