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區困難職工(農民工)認定標準
認定標準
1. 家庭人均月收入連續6個月以上未達到璧山區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2. 階段性或長期生活困難的在璧職工(含已加入工會的農民工,不論是否璧山戶籍)。
不予建立困難職工檔案的情形
1. 擁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 擁有商業店鋪或雇傭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
3. 子女進入高收費私立學校或自費出國留學的。
4. 非受雇傭經常使用機動車輛、船舶、工程機械以及大型農機具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建檔后由于家庭經濟狀況好轉而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則予以注銷。
璧山區工會建檔困難職工(農民工)申請程序
資料準備
所有申請人均應提供以下資料:
1. 困難職工本人書寫的《璧山區困難職工建檔申請書》。
2. 困難職工填寫《重慶市璧山區困難職工(農民工)申請表》。
3. 困難職工身份證雙面復印件,能證明職工本人與家庭成員關系的戶口頁復印件;
4. 困難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工作單位出具的近3個月真實工資單原件(復印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單位行政公章)或銀行出具的工資卡流水單。
(前4條為檔案必有附件內容,5-13條按其相應致困原因收集相應附件)
5. 是低保戶的,提供在有效審驗期內的低保證復印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璧山區城鎮低保標準1-1.2倍(含)之間的申請人增加提供以下資料的至少一件:
6. 家庭成員有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復印件一份。
7. 本人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和《離婚協議》復印件各一份。
8. 子女上學致困的需提供學生證復印件或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子女上學是指就讀全日制高中、職高、大專、本科、碩士研究生,以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殘疾兒童。
9. 因本人或家庭成員患病致困的,需提供醫院診斷書復印件一份、出院發票復印件一份或住院費用結算單復印件一份。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璧山區城鎮低保標準1.2-3倍之間的申請人增加提供以下資料的至少一件:
10. 本人家庭遭受意外災害致困的,需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意外災害情況證明。
11. 本人或家庭成員受意外傷害致困的,需提供醫院診斷書復印件一份、出院發票復印件一份或住院費用結算單復印件一份。
12. 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致困的,需提供醫院診斷書復印件一份、出院發票復印件一份或住院費用結算單復印件一份。
13. 其他可以證明困難的材料。
辦理幫扶程序
1. 到所在單位工會提交申報材料和相關材料;
2. 對審核通過的困難職工家庭實施建檔實施幫扶。
幫扶單位:重慶市璧山區職工服務(幫扶)中心 地址:重慶市璧山區璧城街道民主路52號 聯系咨詢電話 :023-4152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