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一大早,大路街道團壩村1組村民沈道中便開始分揀南瓜,等待收購商上門收購。
“吃穿不愁,還住兩層小洋樓,這全是改革開放給我們農民帶來的紅利啊!”沈道中笑著說,“都說土地長不出金,長不出銀,我就說土地能種出‘金疙瘩’。”
這話還得從改革開放后土地改革說起。
上個世紀80年代初,改革開放從農村開始,而土地改革無疑就成了其中的重要一環,從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到免除農業稅,再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實現了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農民的生產生活方式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沈道中在這40年農村土地所有制、經營方式的變遷中,也充分感受到了改革所帶來的沖擊、變革和紅利。
包產到戶 吃上飽飯
“改革開放初期,土地還沒下放到戶,我記得那時經常吃不飽飯。”今年47歲的沈道中說,家中3兄妹,父親過世得早,靠母親在生產隊里做工分養活一家子。
“母親勞動力弱,做不了多少工分,分到的糧食少,一年吃不到幾頓干飯,喝的稀飯清得人影子都能照得起。”沈道中無奈地說。
80年代初,國家開始全面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沈道中一家四口分到了近3畝田土,他和哥哥姐姐在讀書之余就幫助母親種菜種糧。
“生產關系調整后,種什么、種多少、怎么種,都是自己說了算,這樣收獲的糧食就比以前多了。”沈道中說,全家人這才吃上了飽飯。
免除農稅 減輕負擔
農民分到土地后,種地有了自主權,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是要交農業稅。
“當時我家每人一年要交100元左右的農業稅。”沈道中說家里沒有錢,只能以糧食抵繳農業稅。
沈道中回憶,每年糧食曬干后,就會挑到鄉上的糧站交公糧,“一大早就挑著糧食出發,排隊一天才能交上。收成不好的年頭,交了公糧自己就所剩無幾了。”
令沈道中高興的是,2006年,政府取消了農業稅。“種多少糧食都是自己家的。”沈道中說,多余的糧食還可以存下來,也可以變賣成錢。
土地流轉 增加收入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村民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但為了過上更富足的日子,不少村民外出打工,這樣不少土地就荒廢了。
“2003年,國家出臺《農村土地承包法》,允許承包土地依法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等。”沈道中介紹,這有助于集約化、規模化利用土地,實現農業現代化經營。不僅如此,農民的承包權不變,只是把經營權流轉出去,大量農民外出務工的同時,還能收到一筆租金。
“隨著村里的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加上有政策支撐,2007年起我在村里流轉30畝土地種植蔬菜。”沈道中說,有政府出資新建大棚,修建便道,提供技術支撐,一年下來掙了10余萬元。
“就靠這幾塊地,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洋房、汽車,現在全置辦齊了,你說土地是不是能生‘金疙瘩’?”沈道中笑著說,“黨的十九大提出了鄉村振興,還要大力發展鄉村經濟,我們的日子真是越過越有盼頭。”(記者 陳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