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區社保局獲悉,我區將進一步健全完善領取養老待遇人員資格核查長效機制,防止冒領養老金現象的發生,相關人員需要及時辦理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核查認證,5月起逾期未認證將暫停發放養老保險待遇。
據區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應從領取待遇的次年起,每年在本人出生月份當月起三個月內進行資格核查認證。凡超過時間未進行資格核查認證的,今年5月起,我區將分期分批停發其養老保險待遇,在完善資格認證手續后,再按規定補發養老金。
據悉,在重慶市范圍內居住的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或退休證(資格證)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鎮)社保所、社區(村)進行資格核查認證。在市外居住的人員,可到居住地街道(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或縣(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協助核查,核查后將相關資料郵寄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社保所或區社保局進行認證,或直接回戶籍所在地街道(鎮)社保所、社區(村)辦理。出國、出境居住人員,可直接到駐外使領館、派出機構、駐港澳公署進行協助核查,核查后將相關資料郵寄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社保所或區社保局進行認證。
“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因死亡、判刑等原因喪失領取養老金資格的,應及時到街道(鎮)社保所或區社保局辦理終止或停發養老金手續。”該負責人表示,隱瞞不報繼續領取養老金的,將按照《重慶市騙取社會保險基金處理辦法》給予處理。
(記者 陳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