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陳某因工受傷,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經濟來源;
難,確認勞動關系、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賠償仲裁及工傷賠償訴訟……重重程序長路漫漫;
愁,糾紛雙方分歧大,最終結局未可知;
盼,一家生計難維持,盼望法院高效解糾紛,合法權益早日兌現。
近日,區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確認勞動關系案件,為當事人爭取到3萬元賠償,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工傷認定受阻
當事人向法院討說法
家住璧泉街道養魚社區的陳某今年52歲,妻子務農,兒子常年患病沒有勞動力,一家三口僅靠陳某在璧山某食品經營部送桶裝水維持生計。為了多賺一點錢,他經常用自己的電動三輪車運水,因為用自己的車送水,運費會算得高一些,所以時常可以看到陳某開著電動三輪車穿梭在大街小巷,忙碌送水的身影。陳某雖然賺的錢不多,但也能安穩度日。
2022年5月11日,陳某在用自己的電動三輪車送水的途中,突發交通事故,讓這個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但是,由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璧山某食品經營部認為陳某是用自己的車送水,平時只是在店里打零工,并非其職工,所以無需承擔責任。
受傷后,陳某沒了收入來源,又花去一大筆醫藥費,心情很是焦灼。陳某想通過工傷認定的方式,獲得一定的賠償。2022年7月22日,陳某向璧山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但因雙方勞動關系還存在爭議,人社部門中止了陳某工傷認定的申請。
為了給自己討個說法,2022年9月8日,陳某申請了勞動仲裁,要求對自己的工作性質進行界定。勞動仲裁委員會認定,陳某在璧山某食品經營部做送水工,從事有報酬的勞動,其勞動行為受璧山某食品經營部的管理。結論是:陳某與璧山某食品經營部存在勞動關系。仲裁結果出來后,璧山某食品經營部不服,向區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官高效解糾紛
當事人獲3萬元賠償
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分析,本案中用人單位不配合工傷認定,勞動者只能先走程序確認勞動關系。勞動者將有可能面臨兩次勞動關系訴訟,以及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后,再次進行工傷賠償仲裁及工傷賠償訴訟的繁雜程序。這對于陳某來說,無疑太費時費力。
針對這種情況,承辦法官制定了確認勞動關系案件審理與工傷賠償調解同時進行的方案。這樣直接進行工傷賠償調解,勞動者有可能省去繁雜的程序和漫長耗時,盡快拿到賠償款,一次性解決矛盾糾紛。
法官多次與用人單位電話、當面溝通,向其講明案件情況及法律關系,希望能促成賠償調解。一開始,雙方存在較大分歧,調解一度陷入僵局。經過法官鍥而不舍地給用人單位做工作,用人單位最終同意支付陳某賠償款3萬元。這樣一來,可能要通過繁雜程序才能解決的糾紛,經過法官的專業分析、耐心調解,一次性得到圓滿解決,受到了勞動者真心贊揚。
一直以來,區法院始終對勞動爭議、工傷保險、農民工工資等民生案件十分重視,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暢通維權綠色通道,竭盡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通訊員 張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