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環境保護稅正式開征。近日,記者從區地稅局獲悉,我區將有200余家企業需繳納環境保護稅,征稅后對我區企業的約束機制進一步增強,促進企業主動采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環境保護稅(下稱“環保稅”)正式開征后,實行了30多年的排污費制度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應稅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都需要按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據了解,“費改稅”后,將改變當前排污費征收標準低于污染治理成本、執法剛性不足等問題。
據了解,環保稅實行的是定額稅率。在計稅方面,大氣和水污染物是將應稅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作為計稅依據;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的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噪聲是將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分貝數作為計稅依據。“費改稅”是為了提高企業的節能減排意識;通過稅收機制引導高污染、高能耗企業轉型升級,進而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據悉,企業加強減排工作達到一定標準,能享受一定的減稅優惠。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30%的,減按75%征收環保稅;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收環保稅。
區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該局聯合區環保局正開展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強環保稅宣傳解讀,落實環境保護稅開征工作,為保護環境盡責。(記者 曾清龍)